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长木经济合作社现决定对杭政储出(2020)51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0)51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杭政储出(2020)51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兴新北路交叉口。本工程新建配电房2座新设1600kVA干式变压器4台,10kv中置柜12台,10kV环网柜4台,低压柜35台,合计总容量为6400kVA
(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 600万元及以上的 电力 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材料上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 专业 二 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报名要求和方式:(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于 2024年2月5日~2月9日16时00分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西湖区古墩路701号A座7楼718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资料费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现场考察:不集中组织,投标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可自行到现场考察。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请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杭州市古墩路701号A座7楼718办公室,对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招 标 人:拱墅区东新街道长木经济合作社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号四楼
电 话:0571-85375027
联 系 人: 颜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电 话:0571-89988923、17621779367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A座7楼718办公室
联 系 人:韩天洪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