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评标公示

2021年监测公司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6

  江南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2021年监测公司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1年监测公司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ZSW-2021-14-1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水质检测仪器一批,包括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离子色谱仪、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和原子吸收光谱仪各一台,费用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及调试等全部费用,达到验收标准要求。采购的技术指标,货物尺寸、货物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单位制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恕不退还。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7 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水务大厦10层1029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在省级疫情响应解除前,接受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购买。
  1)现场购买:需携带a.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本招标公告附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d.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e.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XXX(项目名称)的标书费、招标编号)。
  2)邮件方式购买:请将a.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word版,格式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本招标公告附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d.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e.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汇款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XXX(项目名称)的标书费、招标编号)同时发送至liliplip@hotmail.com,联系人:林工,电话:0571- 87885906。
  标书款收款单位: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0202071992033932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7、招标文件答疑: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11月5日11:00前向电子邮箱liliplip@hotmail.com以书面方式(盖单位公章)提出(同时提供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同意招标文件各条款。
  8、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江南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开标室。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为疫情防控的需要、尽可能降低风险,投标人可以采用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快递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收件人:孙潇晗,联系方式:15355414333。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
  10、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      邮   编:310009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571- 87885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孙潇晗     电   话:0571-85028902
  监督部门: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电   话:0571-85170431
招标人: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451号